根据《重庆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重理工委发〔2022〕89号)要求,结合校团委《关于2023-2024学年度发起成立学生社团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2023-2024学年度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校区新发起成立、注册学生社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学生社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新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条件
(一)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的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三)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学院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社团可由多个校内单位共建,但需指定一个单位作为该社团的业务指导单位。
(四)有明确的1名社团指导老师。
(五)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三、新发起成立学生社团的材料
拟新发起成立学生社团的,筹备组主要负责人需持基础材料,于2023年9月25日前交至学生社团管理部(学生宿舍6栋117办公室),电子文档请以“2023—2024学年XX学生社团成立资料”命名,发送至邮箱ljxqst@163.com
基础材料具体如下: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章程草案、发展方案、学年工作计划、发起人及社团拟负责人名单、简历(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等)和指导老师确认书、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社团主要成员通讯录等,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
材料收集完成后,将按程序进行审核。经批准成立的社团,由社团管理部进行注册登记。未尽事宜请联系两江校区学生社团管理部。
孙老师,联系电话:62565304
于老师,联系电话:62565028
胡同学,联系电话:13896001545
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校区团委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