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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校区教师公寓管理规定以及入住须知

  • November 18, 2016

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校区教师公寓管理规定

 

为保证两江校区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教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原则

1、任课教师

凭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课表要求登记入住。

1)当日上午、下午(或晚上)在两江校区皆有课程任务的老师,可申请午间休息房间,并于午休结束后及时退房。

2)当日晚上与次日上午在两江校区皆有课程任务的老师,可申请晚间休息房间,并于次日上午退房。

3)凡次日在两江校区有第一节课程任务的老师,皆可申请晚间休息房间,并于次日上午退房。

4)学校同意调课的教师,网上未能及时更改的,需到教务处或两江校区管委会教学管理办公室开具调课证明,凭证明登记入住。

2、其余人员

1)学校正常教学范围的各类监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提供监考工作安排和人员名单给两江校区管委会教学管理办公室,两江校区管委会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对需要入住教师公寓的老师,统筹进行安排。

2)到两江校区办理公务的教务教学工作人员、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其他工作人员等,需临时入住教师公寓的,需填《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校区教师公寓客房申请表》,经两江校区管委会相对应的教学办、学工办、综合办审批后,再经两江校区管委会批准,凭批准的《申请表》申请入住。

3)学校统一安排在两江校区的军训、阅卷、各类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工作,需要入住教师公寓的,由两江校区管委会统一协调安排。

二、入住程序

教职工入住时凭课表或经批准的《申请表》,同时持本人有效工作证件(校园一卡通)到教师公寓前台办理入住手续,领取热水卡和房间钥匙,缴纳押金壹佰元。办理退房手续时,入住房间的物品无异常全额退还押金。

三、注意事项

1、入住人员需遵守《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校区教师公寓管理规定》及《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校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只限申请人本人入住,不得转借他人居住。

3、请妥善保管热水卡和钥匙,若有遗失,需及时告知教师公寓底楼服务前台。

4、请按时办理退房并退还热水卡和钥匙,对有意不办理退房手续,两江校区管委会将告知学校相关二级单位,同时可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入住。

5、请爱护教师公寓内设施、设备和物品,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6、教师公寓开门时间:6:30,关门时间:00:00,入住人员需遵守作息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服务前台,联系电话:62565101

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校区管委会

                                                           O一五年三月 

 

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校区教师公寓入住退房须知

 

一、教职工入住时凭课表或经批准的《申请表》,同时持本人有效工作证(校园一卡通)到教师公寓前台办理入住手续,缴纳押金壹佰元,领取热水卡和房间钥匙。

二、办理退房手续时,经检查房间物品无异常,同时将热水卡、客房钥匙、缴费收据交回服务前台,全额退还押金。

三、爱护并规范使用客房内的家具、电器及设施等,不得随意搬动、损坏客房内的家具、电器及设施或造成丢失的,需照价赔偿。

四、客房服务员每天将退出的客房进行大扫除及整理,并更换床上用品;长住客房的教职工需要打扫清洁,请到服务前台说明并登记。

五、教师公寓前台服务联系电话:62565101

   

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校区管委会

   二O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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