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校区各学生会、各团支部、各学生社团:
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共青团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团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思想引领、文化育人、竭诚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1.优秀共青团干部
2.优秀共青团员
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4.先进团支部
5.自立自强优秀学生
6.优秀志愿者
7.优秀社团干部
8.社团工作积极分子
9.科技活动先进个人
10.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11.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评选表彰的资格和条件
1.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旗帜鲜明地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要求进步,要求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人际关系良好,能处理好校、院、班三者关系及班团工作关系。
(4)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效率高,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德智体总分在班上前20名。
2.优秀共青团员
(1)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3)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比较典型的先进事迹;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典型人物。
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1)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我校各项共青团工作中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富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4.先进团支部
(1)有一个配备完备、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本学年来原则上无人受纪律处分。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团支部内青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果突出;认真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院的各项活动;团组织生活质量高、效果好。
(4)团支部内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现象,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同时,团支委干部原则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自立自强优秀学生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关心帮助他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的拼搏奉献精神。
(3)家庭困难,被认定为贫困生。
(4)生活中勇于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顽强的意志和拼搏精神。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知识结构全面,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综合考评名次在全班前20名。
6.优秀志愿者
(1)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热心公益事业,真诚服务社会,从事志愿服务一年以上。
(2)在各项志愿服务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
(3)优先从学生会青年志愿者部中选拔。
7. 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工作积极分子
(1)刻苦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
(2)热心社团事业,要求从事社团工作一年以上,在各项社团活动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
(3)优秀社团干部在社团正副会长、学生会社团部当中产生,
社团工作积极分子在社团正副部长、会员,社联委员中产生。
8. 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科研创作活动,科技成果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①“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全国机器人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
②在公开发行的各类学术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③在市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9.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文艺、体育活动,成绩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成员: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三、评选办法:
1.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先进团支部(具体名额见附件1),由各学院辅导员负责评选。
2. “文艺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科技活动先进个人”不分配名额,各学院自愿申报3名候选人(文艺1人、体育1人、科技活动1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科技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标兵”、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详细支撑材料一份至宿舍1幢1-17(会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3. 优秀志愿者由两江校区团委牵头,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部负责评选。
4. 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工作积极分子由各类社团根据条件申报,
两江校区团委牵头,校学生会志愿者服务部负责评选。
5. 评选工作由两江校区团委统一安排,各学院辅导员具体组织评选。各项先进的评选均应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根据条件提出候选人名单,应征求同级党总支的意见后,进行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报时间:4月1日-9日,
2.申报方法:除要填写纸质申请表以外,被评选上的个人要通过登录数字化校园(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奖项申请)进行申请,申请理由充分、真实,同时,申报“标兵”的要注明。
3.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汇总表(附件3),于4月9日(周四)16:00前报送送纸质材料至宿舍1幢1-17(会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并汇总表电子档 ljtwzzb@163.com。经审核评比后,“五四”期间将公布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
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各类申报表
附件3:汇总表
共青团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校区委员会
2015年4月1日